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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GB7258标准9月1日起实施
浏览:628次来自:admin时间:2012/12/30
    9月1日实施的2012版GB7258标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它辅助制动装置”。这意味着辅助制动装置即将成为12吨以上重卡的标配。对此,汽研中心已拿出了较为完善的检测方案;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已做好准备确保新标准的实施。而围绕着到底是安装缓速器还是其它辅助制动装置的争论依然存在。
    具体措施保障实施

    工信部法规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为确保2012版GB7258标准辅助制动装置条款的强制实施,工信部和公安部已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新版标准实施。

    工信部要求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在对申报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样车进行检验时,要严格检查车辆安装辅助制动装置的情况,严禁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2012版GB7258标准实施后,工信部将对《公告》内全部车辆进行清理审查,对未按法规要求安装辅助制动装置的车辆,工信部暂停其《公告》六个月,并公告社会,暂停期内企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暂停期满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撤销《公告》。若发现企业生产的12吨以上重卡和危险货物运输车未按标准要求安装缓速器或其它辅助制动装置,或虽安装了但不能通过GB12676规定的下长坡试验,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采用复印资料、拍照等方式取证后,通过机动车登记系统上报。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每月汇总并向公安部交管局上报此类车辆及其生产企业名单,并由公安部交管局通报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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